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5〕8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6〕9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开展2020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首次申报需注册新帐号。
(二)网上审查。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受理。
(三)书面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申报单位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需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后,送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24日17:30,申报系统6月8日开通,各单位可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镇街(园区)审核截止时间:7月3日17:30。
(三)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10日17:30。
(四)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7月17日17:00。
三、注意事项
(一)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止到2020年6月24日。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