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18〕11号,附件3)文件精神,我局拟启动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办法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
(二)申请企业(单位)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取得工信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且取得备案证的日期在2017年7月12日之后。
(三)申请企业(单位)应当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依法入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数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应提供报送统计部门的投资数据证明材料,未依法上报投资数据,未正确填写建设性质、项目类别的(“08建设性质”勾选“3改造和技术改造”,“09项目类别”勾选“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不得享受本办法奖励扶持。上报投资数据与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度不符的,以额度少的投资数据作为奖励依据。
(四)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及工器具采购、融资贷款行为、融资租赁、营销行为必须在《广东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所限定的项目实施期(含备案变更)内完成,且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内。
(五)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当年地方经济贡献需呈正增长,其中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工业企业中排名前30名的工业企业申请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奖励时,不受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增长的限制。
(六)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方、融资租赁出租方无需满足(二)至(三)项条件。
二、受理条款
投资奖励、促进安全生产、融资租赁、金融支持、风险补助、营销补助。
申请上述条款的规上工业企业,可根据“2018年本区地方经济贡献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名单”(附件1)评估是否符合政策兑现条款。对于符合条件的,但是在受理期未申请的,后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时间
预受理时间(申报情况摸查、企业问题咨询、材料准备):2019年10月22日-10月31日;
正式受理时间:11月1日-11月8日;
四、申报方式
登陆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或者百度搜索“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一)点击左侧“申请指南”或者“在线申请”。
(二)业务主管部门选择“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扶持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18〕11号);事项名称: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奖励。
(四)选择“查看详情”,进入页面后点击办事指南,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
(五)部分材料在政策兑现系统提供下载模板,企业在左侧“材料模板下载”中选择相应事项的模板。
(六)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点击在线申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系统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根据短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为加快政策兑现工作,请计划申报企业在10月31日17:00前,填写《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办法奖励申报情况摸查表》(附件2),并统一发送至邮箱1628777907@qq.com。
附件:
2.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办法奖励申报情况摸查表
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_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促进技术改造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1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