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题;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信部门竞争性专题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9月23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9月3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
1.企业申报流程:(9月23日-9月27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管理员可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系统于9月23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9月25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9月27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9月23日-9月30日)
(1)申报系统9月23日开放至9月27日,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9月29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9月27日24: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并返回企业打印等全部网上流程。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题;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信部门竞争性专题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9月23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9月3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
1.企业申报流程:(9月23日-9月27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管理员可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系统于9月23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9月25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9月27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9月23日-9月30日)
(1)申报系统9月23日开放至9月27日,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9月29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9月27日24: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并返回企业打印等全部网上流程。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审核后,须在9月30日下午5:00前正式行文推荐并将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pdf
2-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