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赋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通过该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被驳回的专利申请进行再次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专利申请人须在接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必要性:
● 申请驳回复审是专利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 专利驳回复审的成功几率较高,不少专利都通过驳回复审取得专利证书。
● 专利被驳回后,申请人一般都会用尽救济手段来挽回已经被驳回的专利证书。
● 针对专利的驳回,审查员具有主观性,申请可以通过复审阐述自己的理由来影响专利委员会进行再审查,争取获得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