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新智农信息科技讯 为做好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请配套资助办事指南
二、申请质押贷款贴息办事指南
申请配套资助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试行)》(越府办〔2015〕82号)。
二、申报主体
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的专利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对在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市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项目进行配套资助。
(二)获专利奖的专利申报地址必须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且第一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注册地址在越秀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
2.具有越秀区户籍,或在越秀区工作的个人;
3.在越秀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四、补助标准
1.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的区内项目,给予15万元的配套资助;
2.获得国家级专利优秀奖的区内项目,给予10万元的配套资助;
3.获得省级专利金奖的区内项目,给予10万元的配套资助;
4.获得省级专利优秀奖的区内项目,给予5万元的配套资助;
5.获得市级专利金奖的区内项目,给予5万元的配套资助;
6.获得市级专利优秀奖的区内项目,给予2万元的配套资助;
7.同一专利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的专利奖项,仅配套资助最高级别的奖项。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越秀区专利奖配套申报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区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户口簿首页还需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4.非本区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在企业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需注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在校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三)银行账号证明文件: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个人: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四)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单位奖励发明人个人的制度或说明。
上述材料中,申报表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名;其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申请人签名。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六、申报及审批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2.申报地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专窗(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3楼)。
3.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229098148@qq.com。
4.联系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4楼1403),联系电话:83561743。
(二)审批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核实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三)信息补正
资金发放过程中,由于申报单位递交的银行信息有误导致退款,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联系申请人重新提交银行信息,如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正确银行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附件:
申请质押贷款贴息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试行)》(越府办〔2015〕82号)。
二、申报主体
获得专利质押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越秀区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质押专利的专利权人,利用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无逾期还款情况,并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
(二)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补助标准
贴息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如申请企业在通知发布之日前为黄花岗科技园园区企业,则贴息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5%。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每家企业每年可以申请1笔质押融资支持,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贴息计算公式为:
贴息额=贷款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比例×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期×50%或
贴息额=贷款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的比例×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贷款期×75%
五、申报材料
(一)《越秀区专利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及《申请越秀区专利质押融资贴息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五)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
(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及还款凭证复印件;
(七)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中,申请表及承诺书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企业公章,其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六、申报及审批
(一)申报
1.申报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2.申报地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专窗(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3楼)。
3.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229098148@qq.com。
4.联系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4楼1403),联系电话:83561743。
(二)审批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核实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三)信息补正
资金发放过程中,由于申报单位递交的银行信息有误导致退款,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联系申请人重新提交银行信息,如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正确银行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