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2-07-14

韶关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韶府〔2021〕1号)、《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工信〔2021〕1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企业申报2022年的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扶持资金的工作,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流程开展合规性审核、财务专家评审、资金使用公示,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意见,于8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至我局(电子制造业与数字产业科)。


  三、我局汇总各地资金申请文件后,征求韶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拟定年度大数据产业拟奖补企业、奖补额度的清单,提出资金安排方案,按程序报批。


  附件: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万兴民、杨雄,电话:8884332,邮箱:sg888433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