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提出是否同意企业申报的意见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于4月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汇总报我局(装备工业处)。
附件: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六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提出是否同意企业申报的意见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于4月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汇总报我局(装备工业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