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贯标解读

 政策指南    |      2019-05-23

项目名称


贯标项目

主体要求:

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事业单位,且申报时证书维持有效性,未获得过该项目补助的;

申报条件:

①申报时,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且在2018年专利申请量2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申请量5件以上

②并且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必须是该企事业单位;

③贯标辅导机构应属于本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且拥有3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或者内审员资格的在职员工。

补助标准:

给予贯标企事业单位补助5万元

申报时间:

第一批:2019年5月17日(周五)17:00前;

第二批:2019年10月18日(周五)17:00前




根据《2019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此次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14个项目,其中7项与贯标有关



序号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申报条件与贯标相关

1. 

知识产权强企项目

20万元/项

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

2.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60万元/项;

一般项目50万元/项;

小微企业项目40万元/项

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项,且项目未曾列入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已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单位优先,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单位、优势单位、强企优先,军民融合项目优先。

3. 

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25万元/项

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且申报时仍在有效期的,企业配套经费较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 

重点产业专利联盟项目

20万元/项

建有联盟工作机制,联盟成员至少10个单位以上。联盟成员贯标认证率较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 

企业专利导航项目

25万元/项

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且申报时仍在有效期的,企业配套经费较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6. 

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20万元/项

评议对象应当为经济和科技领域的重大项目,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7. 

专利维权及维权服务项目

1)一个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2)国家、省、市级认定的重点企业维权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3)涉外专利维权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4)特别重大的专利维权项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审定具体资助额度

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强企、重点企事业单位,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的,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