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推动扩大服务出口,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等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定及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推动扩大服务出口,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等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定及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