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定于9月21日起开展2020年度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10月9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2.已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参与本次评审;
3.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次评定不超过20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2.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企业正式发文,需加盖企业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企业正式发文,需加盖企业公章);
4.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5.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6.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9.其它相关材料(参照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
四、相关要求
1.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表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无”;
2.申报书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50),并将全部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