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0-08-21

    为做好我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我局根据2017年以来在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方面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的要求,对《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重点培育企业(机构)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7〕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家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意见(加盖公章)书面反馈给我局(服贸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liuhan@gz.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