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0-08-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地市科技局推荐、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遴选支持项目和入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6日9:00~9月5日17:00,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17:00。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具体扶持方式:

第一类 竞争性评审类项目(专题一至专题八)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20201402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10 项。 项目执行期为 1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20201403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5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4 项。获得 立项资助的重大创新平台,直接授予省科普教育基地相关称号。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三: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编号:20201404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20 项。 项目执行期为 2 年。    

专题四:广东科普联盟建设(专题编号:20201405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5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2 项。 项目执行期为 2 年。  

专题五:科普研学试点(专题编号:20201406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5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2项。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六:应急科普“新冠肺炎战疫行动”专项奖补(专题编 号:20201407

   事后奖补,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10 项。     

专题七:2019 年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 20201408  

   事后奖补,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10 项。    

专题八: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 范(专题编号:20201409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40 项。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第二类 定向委托类项目(专题九至专题十四)    

专题九: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专 题编号:20201410  

   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50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组织开展“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专题 编号:20201411  

   定向委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每年 5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一: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专题编号: 20201412

   定向委托广东天文学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40 万元。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十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题编号: 20201413  

   定向委托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每年 10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三: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专 题编号:20201414 

   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15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四:广东省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建设(专 题编号:20201415 

   定向委托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 10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申报条件:

第一类 竞争性评审类项目(专题一至专题八)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20201402

      1. 2015~2019 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 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 

      2.申报负责人应当为获奖项目完成人; 

      3.申报单位应当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科技成果已获得往年同专题立项支持的,不予受理。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20201403

       1.牵头单位应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省实验室、 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龙头企业依托的 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备基本的对公众开放条件和较强的活动组织 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3.申报单位已获得往年同专题立项支持的,不予受理。

      专题三: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编号:20201404

     鼓励科普作者、科普作家、科幻作家和科普从业人员等依托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专题四:广东科普联盟建设(专题编号:20201405

       1.联盟应当在 2020 1 1 日前成立,并且为全省性的科普 联盟,成员覆盖广东省三分之二及以上地市; 

      2.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且是 联盟发起单位;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联盟组织能力,有承担科普行业民间 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专题五:科普研学试点(专题编号:20201406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科普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实力、经验和成功 案例,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 

      3.申报单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广告。

      专题六:应急科普新冠肺炎战疫行动专项奖补(专题编 号:20201407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在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020 1 23 日启动)后,及时、广泛、有效的进行科普传播, 提供 2020 1 23 日至 2020 5 31 日期间围绕申报内容开 展科普传播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题七:2019 年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 20201408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平台 进行科普传播,并提供 2019 1 1 日至 2019 12 31 日期 间进行科普传播的相关证明材料。

      专题八: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 范(专题编号:20201409  

       1.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享受省财政支付 转移的县区)15 个地市,每个地市科技局推荐 5 所本市中小学校,优先推荐校园科学馆(室)项目尚未覆盖的县(市、区)的学校;

      2.推荐的中小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能够安排不少于 1 间标准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用于校园科学馆(室)建设,其中 小学不少于 1 间标准教室,初中、高中、职中等不少于 2 间标准 教室;

      3.被推荐的中小学校应提供建设或升级改造科学馆(室)简要 方案;

      4.校园科学馆(室)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 

      5.校园科学馆(室)应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二类 定向委托类项目(专题九至专题十四) 

       专题九: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专 题编号:20201410  

        1.举办 2020 年广东科普嘉年华主场活动;

        2.举办 2021 年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 

       3.开展 2021 年粤港澳台地区大学生科学影像大赛;

        4.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及运营; 

       5.开展防疫抗疫主题展省内巡展不少于 1 站;

        6.开展 2020 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 

       7.协助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规划建设,并为 每个校园科学馆(室)培训科技辅导员 1-2 名;

       8. 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不少于 5 场(次)。 

      专题十:组织开展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专题 编号:20201411  

       1.举办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不少于 10 期;

        2.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开 展 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参加论坛演讲的专家学者 不少于 40 人,参与总人数不少于 5000 人次。 

      专题十一: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专题编号: 20201412 

        1.选拔不少于 90 部作品参加竞赛; 

       2.举办不少于 2 场宇宙漫游天文科普交流活动,受众不低于 500 人;

       3.通过网络媒体平台组织作品推广活动,点击量不少于 10 万 次;

       4.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报道宣传不少于 10 次; 5.积极参加广东科普嘉年华、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展示大 赛成果。 

      专题十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题编号: 20201413  

       1.选拔不少于 100 名全省各地骨干辅导员老师参加省赛;

        2.举办不少于 3 场专题活动,其中评选不少于 10 个优秀辅导 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全国赛,评选全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

       3.回收不少于 100 份活动评价调查问卷,满意率不低于 85%

       4.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报道宣传不少于 5 次; 

       5.支持十佳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 

       6.结合蓓蕾计划等科普活动,把科技创新教育送进粤东西v> 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 

      专题十三: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专 题编号:20201414 

      1.组织全省及港澳地区中小学生参加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 活动和省中小学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推广活动,并组织省内不少 于 150 所中小学、300 名科技辅导员、1500 名学生参加相关竞赛, 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 10000 人次以上; 

       2.举办不少于 10 场专题培训及相关推广活动; 

       3.推荐优秀选手、队伍、成果作品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创 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 

       4.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30 次。

      专题十四:广东省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建设(专 题编号:20201415 

       1.组织 2021 年全省性创意机器人竞赛活动;

        2.培训中小学校教师不少于 400 人次;

       3.组织创意机器人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活动参与师生总数不少 于 7000 人次,其中,资助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 开展教育活动,参与师生不少于 3000 人次; 

       4.开展创意机器人进新疆(或西藏)活动不少于 1 次; 

       5.开展创意机器人创客集训活动不少于 1

申报限制:

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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