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0-07-28

        为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707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我市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文第二点“培育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各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按照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文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择优向我局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注册地所在区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在线填报不得超过8月7日。

  四、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附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707号).pdf

  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各区推荐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