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规定,开展2020年骨干人才奖励的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第一轮:5月19日-7月17日,限境内人才申请。
(二)第二轮,限港澳台及外籍人才申请。已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境外人才可申报特殊人才奖励,但个人经济贡献需扣除市级补贴部分。因此,待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申报工作结束后启动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兑现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申报资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奖励,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