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依据
《广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穗人社发〔2016〕58号)。
二、申报条件
我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复同意建立或筹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园区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下同)。
三、相关待遇
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5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管理补助100万元。
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2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管理补助50万元。
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100万元,每年给予运营管理补助30万元。
获得多级人社部门批复建立或筹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按较高档次发放一次性建园奖励和年度运营管理补助。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运营中获批更高档次的产业园,对其发放一次性建园奖励的差额部分,当年开始按较高档次发放年度运营管理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2020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专项和运营支持专项申报表》;
(二)产业园区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文件;
(三)申报单位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复同意建立或筹建的文件;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核查,提交的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在本通知中下载《2020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专项和运营支持专项申报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备齐材料后将材料报送至受理地点。
(二)初审。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
(三)审核。初审通过后,受理部门将申报材料转递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拨付。公示结束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若公示无异议,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六、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至5月31日。
七、受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1103A。联系电话:020-85595134。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13:30-16:00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八、有关说明
申报单位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