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天河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我局现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专项的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实施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发展实施办法》、《广州市天河区推动台湾大学生实习和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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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及申报时间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天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天河区天英汇品牌创建服务资助专项除外);
(二)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详见各申报类别。
四、限制情形
(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天河区重点产业企业租金补贴专项除外);
(二)支持对象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本产业资金不再支持;
(三)给予同一支持对象同一类型的支持,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五、申报方式
(一)请登陆“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
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选择所报“可申报项目”和“申报”,线上填写“企业申请表”,点击“企业上传材料”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完成后分别点击“提交受理”。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请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
(二)申报天英汇品牌创建服务资助专项的区外企业按专项申报指南以邮件方式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以各专项申报指南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请申报单位履行好防疫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未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并产生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