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天河区新引进创新人才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17〕42号)。
二、 申报范围
辖区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和高端制造、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从区外新引进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2018年、2019年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且在企业服务1年以上(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之间),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属于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和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 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被广州市认定为市杰出专家。
(2)被广州市认定为市优秀专家。
(3)被广州市认定为市青年后备人才。
(4)担任企业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且上年度个人年薪50万元以上,每个企业限报1人。
(二)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2018年、2019年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且在企业服务1年以上(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之间),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属于文化创意类。
3. 每个企业限报1人。
4. 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文学艺术、文化经营和管理、文化科技人才,且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端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
(2)属于文化科技人才、文学艺术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
(3)文化经营和管理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
(三)新引进海外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2018年、2019年全职引进,且在企业服务1年以上,(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之间)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申报人带项目创业的,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下(时间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即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以后)。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属于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和高端制造、文化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 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个工作岗位是在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引进后担任企业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个人年薪100万元以上。每个企业限报1人。
(2)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企业(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且已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
(3)取得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每个企业限报1人。
(四)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
协助辖区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本年度新引进创新人才项目支持的(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新引进海外人才的前2类人才),可以申报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
四、支持措施
(一)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1. 全职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杰出专家,按照市支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柔性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杰出专家,给予100万元支持。
2. 全职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优秀专家,给予50万元支持。柔性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优秀专家,给予30万元支持。
3. 全职引进的人才被广州市认定为市青年后备人才,给予20万元支持。
4. 全职引进担任企业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且上年度个人年薪5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支持。
(二)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
1. 对全职引进的人才,属于文学艺术、文化经营和管理、文化科技人才,且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端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给予50万元支持。对柔性引进的,按照引进后1年内企业实际给予其报酬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
2. 对全职引进的文化科技人才、文学艺术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给予10万元支持。对柔性引进的,按照引进后1年内企业实际给予其报酬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
3. 对全职引进文化经营和管理人才,被认定为广州市级以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文化英才或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给予10万元支持。
(三)新引进海外人才
1. 对全职引进的海外人才,其上一个工作岗位是在国(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引进后担任企业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个人年薪1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支持。
2. 对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天河区创办企业的海外人才(申报人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3年以下,且已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给予10万元支持。
3. 对全职引进、取得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给予5万元支持。
本条(一)、(二)、(三)项全职引进人才的支持资金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5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20%。
(四)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
每成功引进1名人才,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万元支持,单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新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新引进文化创意类高层次人才、新引进海外人才申报
1.《2019年度天河区新引进创新人才奖励申报表》;
2.《2019年度天河区新引进创新人才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3.《2019年度天河区新引进创新人才申报人基本信息表》;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及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5.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如有);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本)、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年度企业会计审计报告;
7.申报新引进的海外人才支持的需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属于创办企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证明材料、股权构成材料、验资报告等)、如有获得风险投资请提供相关材料。
(二)人力资源机构引才支持申报
1.《2019年度天河区引才支持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机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需提供总部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及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报告函)、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为企业引才服务的合同及引才费用发票等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天河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148900669,QQ:953601294)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操作菜单中“可申报项目”列表中的“高层次人才”子菜单,选择对应的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受理”。网上申报时《2019年度天河区新引进创新人才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仅需提交Excel电子表格,其他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二)初审。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一般需3-5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上退回并注明原因;需补充材料的,通过平台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单位也可在平台上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三)审定。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初步名单后,报区委审定。
(四)公示。入选名单同步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互联网党建平台”(http://www.ith71.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