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2-23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的通知

具体扶持方式:

500/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期限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于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2019年度享受住房补贴人员的补贴发放工作。补贴申领时已离职的,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

扶持领域: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在区内民营及中小企业工作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管理水平或高超的技术水平,具有创新能力,在本岗位有突出业绩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其中中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部门副职以上);技术骨干指在企业生产、技术、研发等岗位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

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评选250,技术骨干评选250名。

具体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就业人员(其中参评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需属民营及中小企业。劳务派遣公司所属员工参评的,其实际用工单位须同样符合上述条件);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931日,以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参评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在企业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等工作,掌握专业管理知识,业绩突出。或在企业技术岗位工作,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技术水平,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人员根据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自评,基础指标分数须达到40分以上(40)

申报限制:

1.已享受我区人才住房等相关住房政策的人员,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2.该补贴与我区其他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包括区博士后政策安家费、区人才美玉十条政策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住房补贴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已享受人才住房租住优惠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3.已获评黄埔工匠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申报时间:

2020224日前

申报流程:

()单位推荐

区内用人单位在职高技能人才、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根据评分标准自行模拟评分,基础指标分数达到入门分值40分以上(40)的,向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参评单位在组织内部自评基础上确定申报人员名单,连同所申报人员的评分情况和个人事迹等材料在本单位内部公示7天后(公示内容中同时提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电话31604542),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由第三方承办机构接收材料)。公示期间收到情况反馈的,应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要采取相应修正措施。

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0名中高级管理人员和10名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无推荐人数限制。

各参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推荐的原则,加强发动宣传,严格把关,优中先优,确保参评人员能代表本单位的技能人才最高水平。

  ()材料初评

1.第三方承办机构会同专家评审组对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筛选、整理和登记,并按行业和工种类别进行分类和汇总。对基础指标得分进行初步核实统计,对参评材料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核(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和参保缴费情况)

2.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参评材料,由评审专家组对其中的贡献指标(个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材料,均应进行贡献指标评分。

3.评审专家组完成贡献指标的评分工作后,会同第三方承办机构对参评个人的基础得分和贡献指标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总分高低排名初步确定入选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前1100名、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前280名和技术骨干人员前280名的名单。

  ()综合评审

复核拟入选人员的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和参保缴费情况。评审专家组对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前1100名、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前280名和技术骨干人员前280名的人员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入选的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的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名单审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会议复核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发人才住房政策兑现部门核对,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名单需征求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意见后报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必要时报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议。

  ()名单公示和通报

经审批后的2019年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入选名单,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通报。

  ()补贴发放

500/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期限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于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2019年度享受住房补贴人员的补贴发放工作。补贴申领时已离职的,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