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其他规定要求,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资金使用、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等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对资金开展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绩效自评、项目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资金-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项目安排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