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遴选标准
1.独角兽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2)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
(3)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2.潜在独角兽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1)成立5年以内(含),估值不小于1亿美元,或成立5-9年,估值不小于5亿美元,且尚未上市;
(2)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四新领域企业,具有平台、跨界、自成长、生态圈等特性,创新发展能力强。
时间:目前至2019年12月9日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