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韶关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创客广东”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入库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1-14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要求,韶关市将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创客广东”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入库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入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则不安排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预算。具体入库事项如下:

    一、入库范围

    2017—2018年“创客广东”大赛全省50强及2019年“创客广东”大赛全省100强项目落地于韶关,并于2019年10月前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已奖补项目除外)。

    二、入库项目拟支持方式

    按照单个企业不超过其获得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终支持金额由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金池和项目个数变化确定。

    三、申报入库材料

    以下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入库必要材料。

    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项目情况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获得“创客广东”大赛名次证书或省公示文件、2018年审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公司概况,参加“创客广东”大赛介绍,项目运行和实施效果介绍,股权情况和股权融资情况介绍,融资后发展预期和目标等),获得股权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股权融资协议、支付收款凭证等)。

    四、其他要求

    1.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或多头申请入库。

    2.项目入库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于2019年11月2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市工信局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评审、公示。

    附件:
    1.项目情况表
    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3.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