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3号)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暂未纳入天河区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的软件企业;
(三)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最新规定,截止提交资料时,企业2019年累计营业收入已达2000万元及以上。
说明:软件业以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分类为依据,主要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两个行业大类。细分领域包括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三、支持标准
经统计部门核实,符合申报条件并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胶装成册: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附件1);
2、资信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如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加盖公章;
4、最近一个月利润表,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6、2019年3月份、6月份、9月份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加盖公章;
7、新迁入天河区的企业,如原本已纳入其他地区统计的,还需提供关于调整统计管理关系的说明(附件3)。
(二)电子版材料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
2、《企业信息登记表》excel版(附件4);
3、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企业最近一个月利润表(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调整统计管理关系的说明(如有,加盖公章)分开扫描成单独的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统一以材料名称+企业全称命名,例如“申报书+广州XXXX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广州XXXX有限公司”;
4、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用单位全称命名文件,用U盘拷贝提交。
五、申报时间
第一批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5日
第二批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2月25日
六、申报受理地点
受理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