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精英人才: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或拥有新创意、新商业模式的人才;
(二)顶尖科研人才:具有在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的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创业英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带团队到本区创办企业,本人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创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本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不低于30%。
(三)所创办企业实缴货币资金出资额(包括实缴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100万元以上。
(四)所创办企业必须在本区注册成立,且成立时间2年以内(以当期申报时间为截止日期,在本区注册成立的时间2年内)。若申报时未在本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承诺在认定为区创业英才之日起6个月内按申报书内容成立企业.
(五)所创办企业要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属于本区重点引进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主导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航运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绿色低碳、文化创意等。
三、资助标准
经评定的创业英才,给予创业资助50万元。
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创业资助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自评定之日起2年内获得新增股权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追加创业资助50万元。
获得股权投资超过5000万元,且评审结果为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
(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
(四)公示公告:
(五)最终审批:(六)资金拨付:
五、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28日(2019年第四批)。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广州市黄埔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