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3 号)
1、在天河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申报当年季度(1-3 月、4-6 月、7-9 月、10-12 月)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5000 万元及以上。
按其申报季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 30%予以支持, 同一企业每季度最高不超过 75 万元,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四、申报时间
五、申报材料
1、《天河区科技创新系列政策专项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企业报表,导出带有系 统水印的 PDF 版,加盖公章:
(2)第 2 季度提交 3、6 月报表 F203;
(3)第 3 季度提交 6、9 月报表 F203;
(4)第 4 季度提交 9、12 月报表 F203。
六、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地址:天河区员村天府路 1 号区政府 2 号楼 1109-2 室
联系人:余丹慕、余子健
电话:38200174,38622895
传真:3862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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