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2 号)
二、 申报条件
(一)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补贴
1.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天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缴税、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2. 2018 年度获得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认证书。
(二)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补贴
1.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天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缴税、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经天河区统计局认定的工业企业;
2. 经天河区统计局认定纳入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
说明:本指南涉及的工业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且在天河区统计局按照工业企业分类统计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1. 对上一年度工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产品,每种产品给予 3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
2. 对上一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单个产值不足 1 亿元的,按产值的 1.5‰给予补助;高于(含)1亿元、不足 5 亿元的,对其中 1 亿元给予 15 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产值的 1‰给予补助;高于(含)5 亿元、不足 10亿元的,对其中 5 亿元给予 55 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产值的 0.8‰给予补助;高于(含)10 亿元的,对其中 10 亿元给予 95 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产值的 0.4‰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四、申报材料
(一)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补贴申报材料:
1. 申报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承诺书;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盖章);
3.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4. 2019 年天河区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补贴申请表;
5. 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2018 年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盖章);
6. 从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盖章);
7. 从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打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盖章);
8. 申报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开户名及相关材料一致,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PDF 格式的扫描件,编制规范见附件 1。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补贴申报材料:
1. 申报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专项承诺书;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盖章);
3.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4. 2019 年天河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补贴申请表;
5. 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2018 年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盖章);
6. 2018 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明细表(盖章,须包含发票号码明细或记账凭证);
7.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 2018 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专项审计报告(须包含产值明细表);
8. 从广东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盖章);
9. 从广东省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打印的单位综合情况表和高技术产品概况表(盖章);
10. 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开户名及相关材料一致,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PDF 格式的扫描件,编制规范见附件 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