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认定好处:

1、可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经费100-200万。

2、企业申请政府项目时可获得评审加分。

3、企业IPO上市时获得政策性加分。

 

二、认定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

2、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定位与功能明确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基本建立,技术创新业绩显著;

3、企业总资产规模一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年利润总额(税前利润)1000万元以上,年缴纳税费1000万元以上,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好的企业经营机制;

4、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5、建立较完善的研究开发机构与体系,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与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6、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0人。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制造业、建筑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 。

3)附件与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 、企业科技项目情况 。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5)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 技术中心成立文件、纳税证明、银行等级证明、新产品目录、设备原值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