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认定好处:

1、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之后,第二、三年,政府将针对企业成立专项资金(100万~200万);

2、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3、提高企业资本价值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认定条件:

1、企业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地竞争优势;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信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一下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因税收违法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并处以行政处罚;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4其他违法行为;

7、企业上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认定程序:

一、向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工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三、中介评估机构进行初评;

四、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审查之后,确定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