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等相关专项资金的完工评价、入库评审、现场核查、绩效管理等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等相关资金项目工作服务机构。
一、资金项目范围
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包括相关的2022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过往未验收技改资金项目等方面资金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2〕5 号)要求,对申报设备奖励方式的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对于申请设备奖励方式且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各项目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并按总分排序。
4.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2〕4 号)要求,开展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对县区上报的测算项目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评审。
2.现场核实测算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3.对申请入库的支持项目,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4.现场核实和核算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并形成核算结果。
5.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要求,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材料接收、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2.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3.组织专家现场核实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际情况出具情况报告。
4.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四)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
1.到企业现场核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核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
3.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4.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五)协助做好2022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有关工作。
(六)协助做好以往年度未验收技改资金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七)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
1.合计报价最高不超过38万元(含税),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费用。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企业会计制度、2021年以来单位缴纳税收记录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等材料。
(六)承接同类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项目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三份。
(二)申报材料可自行编制封面,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三)申报材料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费用从省级专项资金的计提工作经费中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二)承接单位不得再将服务项目委托给其他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工作除外),否则取消资格。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联系方式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联系人:张家才,电话:3428289,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509室。
附件:承诺函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
承诺函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单位 自愿参加申报贵局组织的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等相关资金项目的工作服务机构遴选。
承诺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同时声明本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没有出现重大违法情况。
如遴选为本次项目评审服务机构,保证按时按质开展相关工作,严守相关廉洁纪律。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本单位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征信体系中。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