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业动态    |      2020-09-04

2020届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函〔2020〕1号)要求,推动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月底达70%以上,年底前达到90%左右,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确保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

  1. 扩大国有企业吸纳规模。推动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扩大招聘,在原计划招聘4500人基础上再增加招聘1500人,重点面向广州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2. 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吸纳就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广聚英才,同心战疫”线上春招活动、广韶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携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行动、“同心抗疫 情暖羊城—2020年广州社会组织网络云招聘”等活动,组织发动我市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吸纳市属高校或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

  (二)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

  3. 组织实施好本市公务员招录工作。用好用足考录政策,市级以下机关招录人员要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2020年度本市提供公务员考试录用岗位1082个,其中60%用于专项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全市统一组织的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中提供2100个岗位,各事业单位在今明两年组织日常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不低于60%,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低于50%。继续组织教育、工程等行业开展“优才计划”校园招聘活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缺岗位的招聘工作。落实“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组织开展网上考试试点,尽最大努力为应届毕业生招聘提供便利。(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鼓励引导到基层就业

  5. 实施基层服务项目。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0年“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规模在100人基础上再增加20人,开展“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项目和“西部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

  6. 强化基层就业政策支持。各区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大学生回原籍本村任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择优推荐为村“两委”干部。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从医上岗退费计划”,鼓励引导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各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今年内必须全部到编,其中至少20%用于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对招聘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可以免试入读成人高校专升本。(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扩大升学入伍等专项规模

  7. 增加升学招生数量。2020 年市属高校共招录硕士研究生3715人,比去年增加1182人。市属普通高校专插本招录96人,比去年增加62人;招录应届毕业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8. 提升参军入伍比例。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将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由2019年的25%以上提高至26%以上,本市户籍及在穗就读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少于800人。(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责任部门:市征兵办、市教育局)

  9. 支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允许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市实验室及企业等开发设立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应届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市属高校开发设立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应届毕业生445人作为研究助理。(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

  10. 支持自主创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创办的初创企业可按规定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放宽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取消反担保。(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11. 支持灵活就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按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六)托底安置困难毕业生

  12. 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开发5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当地同等条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给予岗位补贴。(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3. 开发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全市开发100个左右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参照当地同条件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发放待遇,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服务期2年,所需资金优先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的由各区财政安排。(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七)精准开展就业服务

  14. 加强实名制就业服务。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确保离校后服务不断线。持续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定向提供岗位精准匹配推送服务。拓宽实名信息采集渠道,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个联系,实施“六个一”(即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建立一个联系渠道)精准就业服务。(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 加大线上线下招聘力度。举办“阳光就业”校园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品牌活动,举行各种类型的校园专场招聘会、网络匹配会等活动,市年内组织专场招聘会15场以上,各区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6场以上。积极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精准对接。(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16. 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专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就业创业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培训和推荐就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7. 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依托市内各级各类学校、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制造业前100强企业、商贸流通业前100强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发800个以上适合高校毕业生的3-12个月优质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间按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三、组织保障

  (一)狠抓任务落实。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安排专人跟进,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顺利完成工作目标。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区要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和指导,精心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实行全程跟踪和“不断线服务”,对困难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专门帮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各高校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到部队、艰苦地区和行业、基层一线工作的典型,在全社会形成示范引领效应。要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关切,防止负面炒作,稳定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