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 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行业动态    |      2020-05-28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清洁化改造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投资的股东决议和资金筹措证明、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承诺书、绩效表、汇总表、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绿色设计产品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绿色设计产品公布通知(针对绿色设计产品项目、附有关页)、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证书复印件(针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等。


  二、工作流程

  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83757003,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

  1.企业申报流程:(6月1日-6月19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管理员可合理安排时间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申报系统于6月1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19日24: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6月25日17:30前盖章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1日-6月30日)

  (1)初审。6月1日至6月24日,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24日24: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并返回企业打印等全部网上流程。

  (2)收集纸质材料。6月25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并在6月30日下午17:30前正式行文推荐并将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doc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区用户).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号).pdf

省通知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