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埔科规字〔2019〕3号)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埔科规字〔2019〕2号)等文件(以下简称IAB政策),按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和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12项IAB政策扶持事项兑现工作,具体申请流程见对应的办事指南(附件1-12),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开展的政策兑现工作涉及12个办事指南,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人工智能产业6个,生物医药产业方面5个。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
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申请企业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集成电路及关键元器件产业,企业是否属于政策扶持范围,按照附件1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认定。
(二)人工智能产业方面
1.申请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5项奖励或补贴,申请单位需要先申报进入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未入库的须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http://kxjs.hp.gov.cn/online/onlineServiceMenu,下同)按照指南申报入库。
2.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需要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或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具体认定工作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按照指南要求申请),经认定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业主单位直接入库,但仅可以享受《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第十三条关于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的补贴政策。
3.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单位,应按照《申请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附件6)中的附件《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标准》进行备案。
(三)生物医药产业方面
1.申请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生物医药企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等补贴的,申请单位需要先申报进入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未入库的须登录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系统(网址同上)按照指南申报入库。
2.申请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单位,应按照《申请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附件11)中的《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标准》进行备案。
二、事项发生时间要求
(一)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研发补贴、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申请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生物医药企业办公用房租用或购置补贴、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的单位,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应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奖励、生物医药产业产品推广应用奖励(医疗机构)、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的单位,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应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0年5月31日。
已经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可连续申请的事项除外),违反者将记入诚信记录。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单位未入库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企业,请尽快按照入库指南相应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登记入库;入库工作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
(二)事项预审:申报单位登陆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5月27日-6月7日申请事项预审。
(三)提交纸质审批材料:6月8日-6月12日。
(四)受理地址:区“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