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行业动态    |      2020-02-17



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

稳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成果应用

  1. 加大疫情防控应急攻关研发投入。采取省、市、区联动方式,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左右,组织和支持一线防控主体力量和优势企业,在疫病防控各方面开展抗击疫情相关的科研攻关,发挥科技在疫情防控战中的强大力量。

  2. 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治技术攻关。在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民生科技攻关中,设立重大传染病防治新技术及应用专题或方向,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左右,组织本地优势企业、科研机构以及港澳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相关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

  3. 支持重大创新平台自主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在穗的省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聚焦疫情防控科技需求,自主设立应急防控项目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主动提供药物研发、疾病溯源、快速检测、AI算力、运算模型等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可视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 优先支持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对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时,可在企业规模、研发规模、财务指标等方面适当降低门槛。

  5. 鼓励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全市相关领域产学研创新联盟围绕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各联盟积极申报承担国家、省、市组织的科研攻关项目。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联盟,在年度的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

  6. 推动科技企业疫情防控科研成果应用。鼓励企业对具备应用推广条件的疫情防控研究成果加快推广应用,对我市及港澳地区内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在疫情期间成功登记与疫情防控有关技术合同的,在本年度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时将获得一定评分权重的评分奖励。

  二、降低科技企业研发和运营成本

  7. 鼓励和支持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最高1250万元,对减免租金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奖励,每家奖励20万元;对减免租金金额前50位且减免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众创空间予以奖励,每家奖励5万元。

  8. 对减免租金的创新创业载体予以表彰。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予以表彰,并在该年度的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表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创业导师评定、创业孵化培训、创新创业展览展会、创业大赛合作单位予以优先推荐。

  9. 开展科技暖企行动。建立重点科技企业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研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和研发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等政策宣讲、辅导和审核,做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精准收集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债权融资需求,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引导基金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10. 支持科技企业疫情防控中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进行示范应用,根据在防疫抗疫中的实际应用和发挥作用情况,优先纳入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

  11.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推出惠企服务产品和举措。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在提供科技成果交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及科技咨询等服务时给予优惠,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本年度科技服务示范机构补助专题评审中给予一定权重的评分奖励。

  12. 加快对企业财政支持经费的拨付。对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的涉企经费优先办理拨付,在6月底前拨付比例达到年初预算的70%。

  三、提供科技金融精准服务

  13. 加强企业科技金融服务。2020年在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3500万元左右,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的,按保费支出的30%-60%给予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新三板签约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给予5~10万元补贴。

  14. 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相关子基金(合作机构)重点投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且具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推荐支持。

  15. 加强科技企业信贷服务。进一步发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微博、微信、官方公众号等方式,提供企业融资需求收集通道,快速汇总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资金池合作银行进一步提高风险容忍度,建立绿色服务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快速办理一批广州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代偿业务,提高合作银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性。

  四、加强人才保障和科技管理服务

  16. 支持企业邀请外国专家来穗工作。为来穗参加疫情防控的外国专家开辟绿色通道,即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并提供口岸签办理等出入境便利,外国专家凭邀请函,直接在我省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或F字临时签证入境(30天以内)。采取“先承诺后补交”方式开展外国人工作许可延期、注销、变更等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开通英文咨询服务电话热线,便利在穗外国专家沟通咨询。对外国专家在穗期间所需的国际往返旅费、生活补贴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资助。优先支持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外国专家申报高端外国专家等项目,对其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加中国政府友谊奖评选。

  17. 优化科技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实现项目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及时办理项目审核;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工作尽量简化程序,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评审、咨询等活动,应以通信、邮件、网络等方式开展,尽量避免提交纸质材料,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疫情防控期间不集中开展项目检查和考核活动。

  18. 适当放宽项目实施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到期未及时结题验收的,可继续组织实施,项目合同期限适当延长,项目经费可继续按规定使用,不影响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在2020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时不影响项目申报。

  19. 加快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建设。按照业务办理“不见面”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建设,有特殊需要的评审会采取“不见面”视频会议方式开展评审工作。研究开通疫情防控中应用的技术及产品信息调查收集、疫情防控相关紧急研发项目快捷申报等功能,为开展各项科技业务管理服务工作全程线上办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20. 加强政策宣贯和科普宣传。在局门户网站(http://kjj.gz.gov.cn)设立“企业抗疫情稳发展”专窗,汇总国家和省、市、区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稳发展促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和疫情防控与健康教育的宣传资料,便于科技企业查询。

  本通知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