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19〕5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一批创新产品申报,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广州市2019年度创新产品目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度创新产品目录在以下领域试点开展征集:科研仪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刑侦检测设备、反恐防爆设备、消防设备等5个领域,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属于依法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导向要求。
(三)产品创新程度高,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技术先进,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四)产品具有2016年以来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该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或许可取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中国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该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五)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六)产品已生产并投放市场,原则上投放市场时间不满2年,且具有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申报单位如实填报《广州市2019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703—705室)。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产品组织专家评审,形成广州市2019年度创新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示。
(一)电子版申请材料。申报单位以标题为“所在区名称+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将《广州市2019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申报书》(word版,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区指定邮箱(见附件3)。
(二)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胶装,并加书脊(标注“产品名称+单位名称”),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1. 广州市2019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申报书。
2. 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 佐证材料:
(1)产品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
(2)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以及知识产权与该产品的相关性说明。通过技术转让获得产品,须出具产权转让合同。通过联合研发获得产品,须由联合研发单位出具同意申报证明。
(3)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
(4)申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证明(包括销售额排名前10位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单复印件等)。
(5)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主要用户使用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环保达标证明(涉及环保的产品)等。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