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以三个方面来概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政策发展历程;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及重点提醒;
3.近三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趋势。
据了解,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主要体现在: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3.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
备注:上述内容仅限参考,具体请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重点提醒:
1.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最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要点包括:
(一)企业申报数据与统计部门一致性审核;
(二)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与申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一致性审核;
(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核实;
(四)企业填报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规范性审核;
(五)企业诚信情况审核。
而2020年高新认定对数据也一样要求严格。因此,企业除了要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三表一致”,还要注重报表的规范性。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政策发展历程
政策的修订,既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又顺应了时代和形势的发展,那么这一次,又将会出现哪些新的评审规定呢?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
预计将从2020年开始,进一步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进行从严把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准。企业为申报高企在申报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必须一致,将不再认可往年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
3、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相关联。
备注:上述内容仅限参考,具体请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重点提醒:
1. 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最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 由科技创新委员会同市财政委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包括:(一)企业申报填写与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性审核;(二)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与申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的一致性审核;(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核实;(四)企业填报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规范性审核;(五)企业诚信情况审核。并且2020年高新认定对数据要求也将一样严格。因此,企业不仅要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三表一致”,还要注重报表的规范性。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一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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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近三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趋势
这排名只是起到一个催化剂的作用,明年,广州市级政策也许将会迎来新一轮的改革,到时将会有更多的政策引导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许多项目不再是无差别扶持!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快速、正确了解评审新规,才是重点哟!
想要在2020年申报高企的企业,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现在就应该全面梳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如果知识产权情况不达标,则应该及时的利用现有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知识产权,查缺补漏、提前布局。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快速、精准地了解评审新规,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