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批高企认定专家网络评审已完成,现已正式开放企业评审结果查询,同时启动企业网络申诉,未通过的企业也可于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14日9:00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省科技厅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审核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才能够申报高新企业成功。近期,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审查周期加长,7-12个月下证,建议客户尽早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筹划和准备。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五年独占许可不算)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 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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