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

  项目简介:研发费用后补助是指科研机构组织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完成后并达到规定条件的,或取得规定科研成果,由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直接给予一定额度补助资金的资助方式。


  补助原则: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以全面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为原则,确保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补助标准:

  明确对2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的企业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


  补助对象:

  明确广州市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为补助对象。


  补助方式及依据

  明确补助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分段定额给予补助。

  明确纳入R&D统计的企业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统计数据作为后补助的计算依据。其他企业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加计扣除的数额作为后补助计算依据


  研发费核定方式: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在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依法填报的《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最终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作为后补助的依据。


  ● 其他企业。

  其他企业须按规定开展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最终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作为后补助依据。申请研发补助的企业应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列支研发经费,单独设立明细账。


  相关政策文件下载:

  附件:技术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